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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叙永县是四川泸州下辖县,位于四川盆地南缘,接壤云贵,鸡鸣三省,地理坐标为东经105°03′-105°40′,北纬27°42′-28°31′。古时叙永亦称“永宁”,历为川滇黔三省商贸集散地。东面与四川古蔺县、南面与贵州毕节县、西面与四川兴文县、北面与四川纳溪区等地毗邻。东北面与四川合江县、贵州赤水市,西南面与云南镇雄县、威信县等地接连。东西宽54.3千米,南北长94.9千米,总面积2977平方千米。2007年末全县总人口68.82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1.57万人。2007年末常住人口61.05万人,城镇化率达到22.7%,比上年提高1.2个百分点。2003年末,全县总人口66.91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56.8029万人;全县少数民族人口3.8861万人,其中苗族3.2727万人、彝族0.5749万人、回族0.0299万人,是泸州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县。县人民政府驻叙永镇南大街,邮编:646400。行政区划代码:510524。区号:0830。拼音:XuyongXian。县境为中山、低山地貌。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,罗汉林为最高,海拔1902米,境北江门峡谷为最低海拔247米。主要河流有赤水河、永宁河等。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,全年平均温度17.9℃,日照达1170.3小时,降雨量1172.6毫米,霜日仅2.5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