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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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叙永县是四川泸州下辖县,位于四川盆地南缘,接壤云贵,鸡鸣三省,地理坐标为东经105°03′-105°40′,北纬27°42′-28°31′。古时叙永亦称“永宁”,历为川滇黔三省商贸集散地。东面与四川古蔺县、南面与贵州毕节县、西面与四川兴文县、北面与四川纳溪区等地毗邻。东北面与四川合江县、贵州赤水市,西南面与云南镇雄县、威信县等地接连。东西宽54.3千米,南北长94.9千米,总面积2977平方千米。2007年末全县总人口68.82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1.57万人。2007年末常住人口61.05万人,城镇化率达到22.7%,比上年提高1.2个百分点。2003年末,全县总人口66.91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56.8029万人;全县少数民族人口3.8861万人,其中苗族3.2727万人、彝族0.5749万人、回族0.0299万人,是泸州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县。县人民政府驻叙永镇南大街,邮编:646400。行政区划代码:510524。区号:0830。拼音:XuyongXian。县境为中山、低山地貌。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,罗汉林为最高,海拔1902米,境北江门峡谷为最低海拔247米。主要河流有赤水河、永宁河等。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,全年平均温度17.9℃,日照达1170.3小时,降雨量1172.6毫米,霜日仅2.5天。